编辑: 阿拉蕾 | 2015-05-08 |
一、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杨依明先生的履历资料, 我们认为杨依明先生的教育背景、 任职经历、 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副 总经理的条件.
杨依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的部分股权,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 蔡元庆 张汉斌 陈俊发
2019 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