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5-05-13 |
1 - 关于河南昌泰年产
4 万吨热镀锌构件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漯环监审〔2017〕12 号 河南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昌泰年 产4万吨热镀锌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 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 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施工要求和环境保 护对策措施施工.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 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 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达到环评各项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及时 向我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 -
2 - 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 废水、废气、粉尘、固废、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 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酸洗工序加装酸槽盖,产生的盐酸废气经槽边吸气罩收 集后通过主管道输送至酸雾洗涤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分别经
2 根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热镀锌工段加装活动式挡板,产生的锌烟经 侧向吹吸式抽风装置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烟雾洗涤塔进行处理,处 理后的废气经
1 根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气体应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4554-93)表
1、表2标准要求.天然气炉产生的废气 经该车间
1 根18 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气体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 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表1(河南省地方标准)标准 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 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
2 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区化粪池 处理,定期交由附近村民拉走堆肥还田,不外排.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离等降等措施,运营期 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4 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 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进行控制;
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3 - 《危险废物贮存控制标准》 中相关要求, 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所使用活性炭应按规定要求按时维护更换.
(四)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满足本项目《建设项目 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11000098)控制指标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