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5-05-16

70 米处的林家庄居民点,项目周边环境状况见附图 二. (3)平面布置 项目租赁扬州踏浪船艇制造有限公司已建厂房,占地面积 10384.07m2 ,建筑面 积3924.0 m2 ,项目厂区内部平面布置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与附属用房,其中生产 车间位于厂区南侧西部与中部,仓库位于厂区西侧,办公用房位于仓库内部东南角, 附属用房位于厂区南侧东部,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三.

5、产业政策与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 C2928 人造草坪制造 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根据《江苏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项目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 项目取得宝应县发展改革委登记信息单 (项目代码: 2018-321023-29-03-514261) ,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项目位于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以一类工业为主、二类工业有 条件进入,主要是依托现有进区的文体玩具等企业,以发展教玩具加工等轻污染、 少污染的行业为主,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重污染项目进入. 项目为人造草坪制造,属于污染较轻的轻工行业,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因 此项目与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与规划相符.

6 (3)土地政策符合性 项目位于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二环路(租赁扬州踏浪船艇制造有限公司厂 房),其用地为工业用地,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禁止用地 项目目录(2012 年本)》以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江苏 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 目范围,项目的建设符合宝应县望曹甸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

6、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 划》(苏政发[2013]113 号),项目不位于宝应县生态红线区域,距离最近的生态红 线区域望直港镇和平荡有机农业产业区 10.5km.项目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相关要求相符.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宝应县

2017 年环境质量公报与项目检测报告,项目所在区域二氧化硫、二 氧化氮、一氧化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PM10 年均值超标,主要是由于施工扬尘造成;

大溪河除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超标外, 其余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水标准,水质现状较上 年相比有所改善;

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功能区划

3 类标准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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