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5-21 |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森能源"或"公司" ) 《公司章程》规定,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应召开公司 年度股东大会.现因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延迟,公司 于2017 年6月22 日才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
2016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根据《公司法》 、 《公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 会需要提前二十天通知,因此公司将于
2017 年7月17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汇森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7 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