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5-25 |
6 - 项目无含氮、磷污染物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 排放,符合《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18 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 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 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本项目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不属于以上规定的生产项目,符合管理条例要求.
2、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佳胜路
45 号2号房, 本项目所在地已有完善的供水、 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基础设施,不会对项目的投产运营产生制约影响.根据 《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 》 ,本项目所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且项目实施前 后不改变土地性质,因此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①生态红线 本项目周边的生态红线有阳澄湖(苏州工业园区)重要湿地、金鸡湖重要湿地和独墅 湖重要湿地.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及《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 方案》 (2015 年版) ,本项目距独墅湖重要湿地约 11.8km,距金鸡湖重要湿地约 11km,距 离阳澄湖(工业园区)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约6.4km,均不在苏州工业园区划定的生 态红线
一、二级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也符合苏州工业 园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方案要求. ②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 SO
2、 NO2 及PM10 满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说明现空气环境质量较好.吴淞江水质能够满足其规划的《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Ⅳ类水质标准;
声环境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3 类区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气、废水、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 地的环境功能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 ③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需消耗电能、水等资源,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 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 -
7 - 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主要从事传动设备的生产,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产业以及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危险化学品储存等项目,不属于化工、造纸等不符合区域发展定位和环 境保护要求的产业,不属于严格限制产业规模的纺织业.
9、 《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相符性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 两减六治三提升 专项行动方案》 的通知 (苏发【2016】47 号) : (3)江苏省太湖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绿色发展,以水质 改善为核心,以控磷降氮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大幅削减宜兴、 武进两地化工、印染、电镀三个行业的产能、企业数量和污染排放总量,打造具有地方特 色的绿色产业体系.本项目属于其他传动部件制造,不在上述行业范围.生活污水经市政 管网进园区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吴淞江,项目喷涂使用水性涂料,洗枪废水采用 密闭桶收集,由资质公司处理,喷涂和晒干废气经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不会降低 周围大气环境质量,项目一般固废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