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5-26 |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你单位及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报批材料的真实性 负责,南京普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负责.
二、该项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 D7-3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N 22°7'57.19"、E111°44'28.68") ,总投资
11000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为
220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20038.61m
2 , 建筑面积 26197.78m
2 ,绿化面积 429.37m
2 .项目主要建设
3 栋1层的车间,分别为原料仓库、铸件生产车间、喷漆房及成品仓,1 栋4层的研发及办公用房, 同时配套给排水、 供配电及其他附属设施, 年产灰铁铸件 15000t/a,球铁铸件 5000t/a.项目预计员工总数为
130 人,其中约
100 人在厂内食宿;
年工作天数
300 天,每天
3 班, 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时数为
7200 小时(详见《报告书》 ) .
三、 《报告书》经专家进行了环境可行性论证,阳江市环境技 术中心出具了 《关于阳春市科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2 告书评估意见的函》 (阳环技[2018]9 号) ,认为《报告书》编制依 据较充分,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基本适当,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总体 符合环评导则的要求.环保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基本可信. 项 目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 定,加强环境管理,落实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 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从环 境影响的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经我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小组会 议研究决定,原则通过对该《报告书》的审查.你单位应按照《报 告书》内容组织实施.
四、 该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项目环境保护 "三同时" 监督管理工作由阳春市环境监察分局负责. 阳春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8月22 日 抄送:阳春市环境监察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