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5-05-27 |
100000 元、 利息 10800元、 诉讼费1288元;
张欢欢偿还二原告代偿贷款本息 37362.67 元.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民事起 诉状副本、 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简转普裁定 书、 举证须知.自公告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 并定于2019年7月11 日上午
9 时30 分 (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界集法庭公开开 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泗洪县人民法院 姜道柳、 罗雪丽、 吕利勇、 龙凤: 本院受理原告岳晓艳诉 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 送达 (2018) 苏1324 民初
6550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姜道柳、 罗雪丽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借款40000元及相 应利息, 并给付原告已支付的律师代理费3000元;
吕利勇、 龙凤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理费、 公告费由 四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 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及副本, 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 泗洪县人民法院 张海涛: 本院受理原告魏鹏诉高全民合同纠纷一案, 因 案情需要, 通知你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该案已审理终结, 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魏鹏的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 达(2018) 苏1302 民初
82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 副本, 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 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王常玉: 本院受理原告尹波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已 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 苏1302 民初
7262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货款38016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 院开发区法庭领取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 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 力.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文智广、 文大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宿迁分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 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苏1302民初7016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你们偿还原告本金82475元及利息14764.64元等.自 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及副本, 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 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