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5-27 |
2 半成品堆 放区
1 半成品堆放,位于生产车间内
3 成品存放 区1成品存放,位于生产车间内 配套工程
4 办公室
1 员工办公,位于生产车间内 环保工程
5 污水处理 设施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水口镇污水处 理厂
6 手动抛光 粉尘治理 / 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 1#排放
7 自动抛光 粉尘治理 / 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 2#排放
8 一般固体 废物 / 出售给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9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产品名称和产品产量 项目产品名称和产品产量见表 2. 表2项目产品名称和产品产量表 序号 产品 年产量
1 水龙头配件
360 万个
4、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3. 表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所属车间
1 全自动抛光机器人 /
2 抛光区
2 手动抛光机 /
30 3 圆管抛光机 /
1 4 定制全自动抛光机 /
1 5 清洗机 /
1 6 氩弧焊机 /
4 焊接区
5、主要原辅材料及年用量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4. 表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年用量
1 半成品水龙头配件
360 万个
2 砂带
9000 条-2-3氩气
900 瓶
6、人员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劳动定员约为
50 人,不在厂区食宿,每日工作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
7、公用工程 (1)用电规模 本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网供应,年用电量约为
3 万度.项目内不设备用发电机. (2)给排水 1) 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共有员工
50 人,均不在厂区食宿.项目员工生活用水量 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 (DB44/T1461-2014) ,人均用水按
40 升/人・日计算,则项目生活 用水总量为 2m3 /d(600m3 /a) . 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 清洗用水:项目产品需清洗后进行抛光,清洗用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药剂.定 期每
10 天更换清洗用水,每次约更换
50 升清洗用水,清洗用水量约 1.8t/a. 2) 排水 更换的清洗水用于地面抑尘和绿化不外排.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 放系数按 0.9 计算,排放量预计 1.8m3 /d,540m3 /a,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水口镇污水处理厂集 水范围.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达 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 值》 (DB44/26-2001) 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后再排入水口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最终污水处理 厂外排尾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 准,尾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东面河涌.
8、 产业政策及选址可行性分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订) 、 《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07 年本) 》 、 《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修订版) 》 (粤府办[2005]15 号) 、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 年本) 》 、 《江门市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第 一批) 》 、 《江门开平市 1+3 清单目录(2015 年本) 》得知,本项目为金属制品表面处理 及热处理加工(仅抛光和焊接) ,符合国家及广东省产业政策规定要求,不属于淘汰类和 限制类产业范围,即为允许类产业.项目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
3 - 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选址规划相符性 开平市水口镇精细五金加工厂位于开平市水口镇东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