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5-06-04 |
2018 年7月15 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以赣府发[2018]21 号文,参照该文件附图《江西 省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 (江西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 (见附图六) ,项目所在 地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公益林等需要特殊保护 的环境敏感区.不在芦溪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
九、选址可行性分析 (1)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
5 项目位于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洋田管理处(湾里原车桥资产管理处厂房) .项目建 设符合《芦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 年) 》 (见附图八) ,各环境要素均符合 萍乡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 (2012 年本) ,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2)选址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 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 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项目位于萍乡市芦溪县芦 溪镇洋田管理处(湾里原车桥资产管理处厂房) ,周边为其他工业厂房及湾里村居民, 周边环境较为简单. (3)环境影响程度 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说明 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实施 后,其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其对周围环境无明显 的环境影响. (4)选址与外环境兼容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洋田管理处(湾里原车桥资产管理处厂房) ,周边 为其他工业厂房及湾里村居民,项目周边企业废气经处理后均达标排放,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