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5-06-09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7月15 日,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通知,黄晓佳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系统(沪 股通方式)首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股东 黄晓佳先生系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 公司控股股东为香港东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投资").

2、本次增持情况

2015 年7月15 日,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通过沪股通方式首次增持公司股 份5,154,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本次增持前,黄晓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0;

本次增持后,黄晓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54,7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 截至

2015 年7月15 日,控股股东东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04,900,000 股, 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40%.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控股股东东风投资、公司董事长黄晓佳先生、公司全 体董事(除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 年7月8日起六个 月内,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承诺人自愿以单个、部分或联合主体的形 式,以不低于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合计金额,增持公司股份(上述承诺详情请 参阅公司披露的临 2015-

026、027 号公告). 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均在上述承诺范围内进行.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黄晓佳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 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东风投资、黄晓佳先生及公司全体董事(除独立董 事) 、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7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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