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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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月28 日,广西顶锋经审计净资产为 7,948,347.00 元,经双方 协议商定, 中金金属以人民币 8,000,000 元收购广西顶锋不锈钢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 不锈钢制品、金属制品加工及销售. 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以经审计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信 息说明:以上经营范围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
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防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成交金额:人民币
800 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转让价款的支付:双方一致同意,以下任一条件满足时,受让 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①广西顶锋取得位于梧州进口再生资 源加工园区广源大道
6 号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
8 个月;
②以 位于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广源大道
6 号土地使用权办理抵押 贷款或担保,贷(借)款到账之日起已满
5 个工作日内.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中金金属持有广西顶锋 100%的股权.
(二)交易定价依据 由于截至收购时,交易标的未实际开展业务,本次交易的定价依 公告编号: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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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据以交易标的的净资产为依据, 广西顶锋截至
2017 年2月28 日经审 计净资产为 7,948,347.00 元,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定价为 8,000,000.00 元,最终交易价格略高于审计净资产,本次交易价格 公允.
(三)时间安排 协议自签署或加盖公章后生效,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 方应配合受让方办理广西顶锋的全部变更登记手续.,过户时间为-.
五、本次交易对于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必要性:广西顶锋拥有一宗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的、 位于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的的工业土地使用权.本次收购完 成后,公司将继续完善该土地出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并利 用该土地作为不锈钢板后续加工的生产基地.该交易对于完善公司 产业链、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收购交易是从公司战略角度作出的决策,本次股权收购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 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二)《广西顶锋不锈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广西中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