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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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NITY LIMITED ?邦控股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91) 董事调职?邦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 董事会( 「董 事会」) 宣布由二?一四?二月十八日起,冯咏仪?士由本公司之执?董事 调职为非执?董事,彼藉此有较充裕的时间??彼出任冯氏?售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之职务.冯氏?售集团有限公司为冯氏集团旗下?售业务之控股公司 及本公司之主要股东. 冯?士,42岁,於二??七?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之董事.彼为本公司主席 冯国经博士之?儿及本公司副主席冯国纶博士之侄?. 冯?士於二????在冯氏集团旗下的私人投资部门发展其事业并担任投 资经?一职,负责管?家族投资r现亦为冯氏投资管?有限公司的投资总 监.在加入冯氏集团前,彼在?约 Brown Brothers Harriman & Co 任职,其后直 至一九九九?於该公司香港办事处担任副经?一职.冯?士在?售业拥有经 验,曾任职於Salvatore Ferragamo Asia 的市场推广及公共关系部门、?丰(贸?) 有限公司的采购部门,以及?丰美国的批发品牌部门. 冯?士於一九九三?毕业於哈佛大学,拥有经济学文学士学位.彼为德育关 注小组特别工作小组的成员以及Monaco-Asia Society 的顾问.彼亦为香港贸? 发展局内地商贸谘询委员会委员.彼现为美国新罕布?尔州圣保?学校的信 托委员会成员,并为哈佛大学学术资源工作组的成员. C

1 C C

2 C 冯?士的非执?董事任期由二?一四?二月十八日起计为期三?,并须根 竟鞠冈蜢侗竟镜墓啥?大会上退任及膺选?任.本公司每名董 事可获董事袍?,有关酬?由董事会(经股东批准)?时酌情厘定及?考其他 於香港?合交?所有限公司( 「?交所」 )上市而市值相?之公司之薪酬围. 冯?士之董事袍?为每?港币120,000元.截至二?一三?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彼收取的总薪酬(包括董事袍?、基本薪?及其他实物?益)约为 港币2,489,000元,彼亦可获得花红(按 本集团二?一三?除息税前溢?计算).截至二?一四?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冯?士亦可获取由二?一四 ?一月一日至二?一四?二月十七日期间担任本公司执?董事之薪酬组合 (包括基本薪?及其他实物?益). 於本公告日期,按证券及期货条?第XV部的涵义,冯?士个人拥有1,400,000 股本公司股份(「股份」)及2,100,000股相关股份之权益,该相关股份乃本公 司根汗扇苹诔龅墓汗扇.彼亦被视为拥有合共663,527,555股股份,该 等股份由(i) King Lun Holdings Limited (经纶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Fung Trinity Investments Limited 及Fung Capital Limited 分别持有616,413,760股及 32,613,795 股;

及(ii) HSBC Trustee (C.I.) Limited 全资拥有的公司First Island Developments Limited持有14,500,000股.HSBC Trustee (C.I.) Limited 为以冯国经博 士家族成员?益而设?的信托之受托人,拥有 King Lun Holdings Limited (经纶 控股有限公司)百份之五十之股份. 冯?士於过往三?并无於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除上述披?外,彼与 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此外,彼亦无其他事宜须请股东垂注,亦无任何须根?交所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的规定而披?的其他资?.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姚婉华 香港,二?一四?二月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位执?董事:王日明先生、?国豪先生、?世荣先生及冯 咏仪?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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