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6-19

十、家具制造 业 中 27家具制造 中 其他 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乐陵市殿利家具 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性质:新建项目(未批先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德州市乐陵市郭家街道办事处五金工业园内,项目北侧为 空地;

南侧为板材厂;

西侧为门窗厂;

东侧为园区道路,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具体地理位置在北纬 37°42'

56 ,东经 117°08'

32 附近.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附图 2. 3.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主要以木材为原料,年产

1000 套木制家具生产项目.经查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设备、产品及规 模均不在限制类、淘汰类和鼓励类的范畴;

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属 于允许类项目;

项目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之列;

且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在《部 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之列.项目取得 了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9-371481-21-03-007388(备案证明详情 见附件 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①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与德州市政府

2017 年6月5日印发《关于发布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 号)的相关分析见表 1. 表1项目与德政字[2017]34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序号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一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 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 物的建设项目. 不属于 二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 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3 三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 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 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 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 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四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五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六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 氨项目. 七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 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八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 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 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九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十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十一 再生铅项目. 十二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十三 石棉制品项目. 十四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十五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十六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排放恶臭气体 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十七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十八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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