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5-06-20

10、协议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瀚蓝环境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方案

1、合作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济宁垃圾焚烧二期项目、宣城垃圾焚烧发电 二期项目、海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乌兰察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蒙阴垃圾焚烧 发电项目,以及其他经双方协商认为有必要合作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

2、对于上述项目,由甲方承接相关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涉及在 建工程的,以双方认可的评估价值作价购买相关项目资产,由甲方对相关项目实 施投资和建设运营.

3、就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由甲方和乙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本协 议原则下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三)后续安排 根据乙方的重整情况和进展,双方可协商回购项目.

(四)保密及其他 双方应严格保守其所知悉的与双方有关的全部商业秘密、其他未公开信息及 本协议内容,并防止任何形式的泄露,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本协议自双方 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上述合作,能恢复相关项目的正常投资建设,维系公司总体运营价值, 为后续司法重整提供支撑. 同时可以充分借助瀚蓝环境的资金实力、 管理经验等, 尽早实现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加快现有项目建 设,解决公司项目资金需求具有积极的影响.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业务独 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五、重大风险提示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序号披露日期 签约方 协议主要内容 进展情况

1 2018-5-23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权转让 上市公司项目子 公司托管 已终止合作

2 2018-5-17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部分优质建成、在建以及未建的优质 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中环环保 部分已合作

3 2017-5-17 公司与菲律宾VISAYAS 省市政府 城市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生物质再生 能源发电厂、城市自来水厂、城市污水 处理厂、现有四个垃圾填埋场的治理改 造及其污染土壤修复工程、项目相关配 套工程的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安居 工程等公共配套设施投资.项目资金共 约13.8 亿美元. 拟取消合作

4 2017-3-25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与控股子公司新疆宝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塔城地区乌苏市 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塔城地区沙湾县、 乌苏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 圾城乡一体化项目.涉及金额

15 亿. 乌苏垃圾发电项目 拟建.

5 2017-2-11 公司与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77 亿及生活污 水处理项目 5.55 亿. 拟建

6 2017-2-7 公司与鹤壁市人民政府 垃圾发电、环保设备制造、环保新型材 料、PPP 等环保产业及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总投资约

40 亿元人民币. 拟建

7 2017-1-6 公司与呼伦贝尔市莫旗人民政府 生物质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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