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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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文件 科技〔2012〕59 号 关于印发《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 对标管理办法》 (2012 版)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1 年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了《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 效水平对标管理办法》 (中电联科技[2011]384 号) .

经过一年的 实施,发现了一些不足,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 平对标工作,我中心在征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全国火电 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办法》 (见附件)进行了修订,现印 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请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及时反馈到中电联科技开发 服务中心. 联系人:盛建华 010-68516592 尧国富 010-63253637 柴晓军 010-63253506 -

2 - 附件: 《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办法》 (2012 版)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2012 年11 月26 日-3-附件: 全国火电燃煤机组能效水平对标管理办法 (2012 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二五 节能减排综合性工 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1]26 号)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点耗能 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07]2429 号)文件 精神, 促进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开展, 提高火电企业能源利用效 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以下简称中电联) 负责建立全国火电 燃煤大机组能效水平对标工作组织机构, 制定对标的工作程序, 确定对标 的范围、 数据指标以及各类指标的技术边界条件, 建立能效水平对标数据 库,指导对标活动的有效开展. 第三条 能效水平对标工作,针对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独 立发电企业及行业自备电厂,遵照自愿参加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电联负责组织建立全国电力行业火电燃煤机组企业能效 水平对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中电联负 责节能工作的理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各集团(投资)公司分管节能工作的 领导担任,委员由各有关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部门领导担任.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能效水平对标工作办公室 (以下简称办公室) . 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 履行行业相关职能, 负责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日常组 -

4 - 织与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第六条 办公室负责组建能效水平对标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 专家组作为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技术支持, 各单位应对入选专家的工作提 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 中央及地方发电(集团)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其它行业自 备电厂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火电机组能效水平对标活动, 建立能效对标活动 组织机构,明确企业各自的职责,保证能效水平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各集团(投资)公司、独立发电企业及其它行业自备电厂负 责建立能效数据报送制度, 并根据本办法要求督促所属发电企业将能效数 据及节能降耗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办公室.数据报送时间要求:次年

1 月20 日前报送上一年度数据、 每年

7 月20 日前报送上半年数据. 报送的 数据要求准确、完整、及时.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能效水平标杆机组评选办法, 确定机组 能效水平指标的影响因素及其修正方法,确定能效指标体系. 第十条 办公室根据各等级机组能效指标情况, 评选出达标机组, 对 评选出的达标机组,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确定的达标机组提交工作领导小 组确认. 第十一条 中电联每年组织一次全国火电燃煤大机组能效指标评比 和发布活动.对达标机组先进能效指标进行发布,并抄报国家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国家节能中心. 第十二条 中电联根据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实际情况, 深入研究 分析达标机组企业的先进管理方法、 改造措施及技术创新成果, 总结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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