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5-06-26 |
保华集团有限公司PYI Corporation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498) 须予披露交易 徵收湖北民生之若干物业 徵收 於2018年6月25日(於交易时段后),湖北民生(保华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根 决定及地块徵收补偿方案就被徵收物业与武汉和鑫居订立地块徵收补偿协议.根乜 徵收补偿协议,湖北民生已承诺向武汉和鑫居移交被徵收物业,移交被徵收物业整体代 价补偿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1,200,000元(约73,700,000港元)及安置费用按产生基准估 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0元(约600,000港元). 由於有关徵收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4(9)条)超过5%但低 於25%,根鲜泄嬖虻14章,徵收构成保华之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市规则有关 申报及公告之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之规定. 徵收之影响 董事局认为徵收不会对湖北民生之业务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仅供识别 *
2 地块徵收补偿协议 於2018年6月25日(於交易时段后),湖北民生(保华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地 块徵收补偿协议,有关主要条款於下文载列. 订约方: (1) 湖北民生 (2) 武汉和鑫居 伦鞒鲆磺泻侠聿檠笏八,武汉和鑫居为一家位於武汉市的土地徵收服务 公司,以合法授权人身份并代表武昌办公室(中国武汉市武昌区的一个地方政府机关) 行事.武汉和鑫居和武昌办公室均为独立於保华之第三方且并非保华之关连人士. 被徵收物业 被徵收物业位於中国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140 号,占地面积约为 3,496 平方米,其土地 使用权由湖北民生持有,而其地上总楼面面积约为
543 平方米之建筑物及其他配套建设 目前由湖北民生用於经营车辆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 . 补偿 武昌华中就徵收向湖北民生支付之总补偿约为人民币 61,200,000 元 (约 73,700,000 港元) ,并须按下列方式支付:- (a) 首期款项约人民币60,700,000元(约73,100,000港元) ( 「初步补偿」 )须於签订地 块徵收补偿协议起15个工作天内支付;
及(b) 余下人民币500,000元(约600,000港元)须於湖北民生迁出被徵收物业后3个工作 天内支付. 湖北民生亦有权就迁出被徵收物业获补偿安置成本,估计该成本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元(约600,000 港元) .应付金额将以实际产生之费用为基准,并由独立审计师进行核 证.
3 上述补偿乃订约各方经参考适用於该决定所规定之(其中包括)武昌区国有土地徵收之 适用法律、法规及程序以及独立估值师根镁龆ㄖ蠖宥ㄖ乐岛蟀垂皆虼 商厘定. 移交被徵收物业 与被徵收物业有关之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建筑物拥有权证原件将於湖北民生收到初步 补偿起
3 个工作天内移交予武汉和鑫居. 湖北民生将拥有为期
18 个月( 「延长期」 ) (或订约方可能协定之有关较长期间,惟不超 过6个月)以迁出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於此期间,湖北民生可继续经营该压缩天然气 加气站而不受干扰.倘湖北民生於延长期届满前迁出该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其可就余下 期间获支付每月人民币 300,000 元(约400,000 港元)之补偿(倘少於一个月,则按比 例计算) . 先决条件 徵收须待以下先决条件获达成后方可作实: (a) 获董事局批准及保华已遵守上市规则项下有关徵收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