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9-07-31
填报说明《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二、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管渠等应填写起止地点.

三、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四、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五、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 文物、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风 向和距厂界距离等.

六、环境质量现状――指环境质量现状达到的类别和级别;

环境质量标准――指地方规 划和功能区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执行排放标准――指与环境质量标准相对应的排放标准;

表中填标准号及达到类别或级别.

七、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 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八、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审查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九、本报告表应附送建设项目立项批文及其他与环评有关的行政管理文件、地理位置图 (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总平面布置图、排水管网总图和监 测布点图等有关资料,并装订整齐.

十、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十

一、此表经审批后,若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建设地址或周围环境等有重大改变 的,应修改此表内容,重新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十

二、编制单位应对本表中的数据、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及结论负责. 十

三、经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 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十

四、项目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表最后页摘录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油改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 昆山视之高涂层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孙守文 联系人 龙女士 通讯地址 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

399 号 联系电话

18913276663 传真 -- 邮政 编码

215300 建设地点 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

399 号 立项审批部 门/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20000m2 绿化面积 2000m2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8月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1、主要原辅材料 表1-1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名称 重要组分、规格、指标 年消耗量(t/a) 储存方 式 技改前 技改后 增量

1 原纸 纸270

270 0 卷装

2 PVC 压延膜 聚氯乙烯

270 270

0 卷装

3 白乳胶 水50%、 小苏打 5%、 醋酸乙 烯共聚物 45%

200 200

0 桶装 表1-2 原料理化性质 名称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 毒理 白乳 胶 状态:液体,粘度:12.5cp,气味:略有气味,溶解性:任意比例 溶于水,颜色:乳白色 ,沸点:约100℃,熔点:约0℃,PH 值: 3.1,比重:1.099(25℃). 不燃 低毒

2

2、主要生产设施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 1-3. 表1-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备注 技改前 技改后 增量

1 全自动复 合流水线 SDT2450-20

5 5

0 /

2 分切机 /

12 12

0 /

3 打洞机 /

2 2

0 /

4 计数机 /

6 6

0 /

5 燃油锅炉 YY(Q)W-1800

1 0 -1 拆除

6 燃气锅炉 YY(Q)W-3500Y(300)

0 1 +1 /

7 空压机 /

3 3

0 /

8 搅拌机 /

7 7

0 /

10 冷却塔 GLSC165

3 3

0 /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名称消耗量 水(吨/年) -- 燃油(吨/年) -- 电(万度/ 年) -- 燃气(标立方米/年)

216 万 燃煤(吨/ 年) -- 蒸汽(标立方米/年) -- 废水排水放去向 建设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次技改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经 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市锦溪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小介泾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 无3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

1、项目由来 昆山视之高涂层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之高公司)位于昆山市锦溪镇锦东 路399 号,主要进行纸类产品的生产,原有项目为燃油锅炉进行供热,为响应 节 能减排低碳发展 的号召,本次技改项目将原有的

1 台燃油锅炉替换为

1 台燃气锅 炉,产品产量不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 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 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 三 十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中

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燃煤、燃油锅炉 总容量

65 吨/小时以下) ,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特委托南 通国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 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 表. 1.1.

2、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昆山市锦溪镇锦东路

399 号,利用原有锅炉房进行技术改造,不新 增用房.项目东侧为小河,南侧为立迅集团有限公司,西侧为锦灿路,路对面为华 盛源工业园;

北侧为锦东路,路对面为奥斯蒂尼电器昆山公司. 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周边状况见附图 2. 1.1.

3、产业政策及规划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为纸制品制造. 对照国家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修改) 》 ,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3 修改) 》 (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苏府【2007】129 号),不属于其中的限制 类、淘汰类,该项目位于锦溪镇工业集中区,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 政策,与规划相容. 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中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第三十四条规定:太 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建设公共污水管网和污水集中处理设 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

5 年内,太湖流域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和重点建制镇的生活污水应当全部纳入公共污水管网并经污水 集中处理设施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纳管并经锦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

4 放,满足《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管理要求. 《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改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 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 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 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 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

(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向 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破 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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