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年报中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项会计差错更正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 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