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5-07-01 |
3 养方案中重复设置已在本科阶段开设的课程或课程内容重复. 对于各学科间设置相同的课程,原则上不能单独开课,由各院(部) 或学校统一整合开设课程.注意吸收最新科技成果,鼓励开设前沿动态讲 座及能够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的课程. 鼓励开展双语授课,提高我校研究生实际应用外语水平能力.尽可能 使用国内外优秀教材和参考书.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要求中英文版,以适 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发展需要. 1.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 课程类别 学时/门 学分 考核方式 备注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36 2 考试 必选 第一外国语课
112 7 必选 数学基础课 32~48 2~3 理工类必选 基础理论课
32 2 必选 注:马克思主义理论、第一外国语、数学基础类课程由学校统一开设. 基础理论课程由各学科开设,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理论 课原则上不超过
10 门;
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理论课原则 上不超过
5 门.相近学科应避免重复设置课程的现象.建筑学、艺术学等 学科根据实际情况选学数学基础类课程. 2.必修课(不少于
8 学分) 课程类别 学时/门 学分 考核方式 备注 学科基础课
32 2 考试或考查 必选 学科专业课
32 2 注:学科基础、学科专业类课程由各学科开设,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 方案的学科,必修课原则上不超过15门;
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学科, 必修课原则上不超过6门. 3.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 课程类别 学时/门 学分 考核方式 备注 专业课 16~32 1~2 考查 选学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工学学科必选 《马克思主义与社
18 1 法学、管理学、
4 会科学方法论》 艺术学学科必选 实习实践 一个月 不计 必选 注: (1)鼓励按照一级学科设置选修课程.按一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的学科,选修课原则上不超过15门;
按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的选修课原 则上不超过8门(其中至少有2门按照一级学科设置) .对跨专业考入且缺少 本科层次专业基础的硕士研究生, 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选修1-2门本学科的 本科生主干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2)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要参加一定时间的实习实践训练,各学 科可根据学科特点对实习实践做出明确规定,并制定出相应的考核办法. 实习实践分为教学实践、生产实践和社会调查三项: ①教学实践可采用多种方式进行,例如本科课程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带本科生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协助导师指导毕业设计等. ②生产实践尤其适应于没有或缺乏本专业生产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可 安排到生产部门去学习和实践. ③社会调查一般是带着课题进行某一方面广泛的调查研究,调查接收 后须写出至少
3000 字的调研报告. 实习实践可根据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参加其中的
1 项或多项.具体要求 由各学院、学科和指导教师共同研究确定,时间可安排在一个月左右,对 没有通过实习实践考核的研究生,不允许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4.全校任选课(1 学分)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修满
1 学分全校任选课. 5.学术活动(1 学分) 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纳入课程学分管理,在学期间须修满
1 学分,学 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做学术报告和选听学术讲座等,且在学期间 至少主讲一次学术讲座,累计
5 次学术活动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