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5-07-02 |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 年3月9日15 时00 分(北京时间,具体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 B 座)四楼第四开标室
九、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 联系
电话:0633-3665029 联系人:厉主任 王主任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
179 号国际大厦 A 座12 楼1201 室联系人:陈力芹 杜以娟 联系方式:0633-2227957 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日照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日照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 项目名称:厨具采购 项目编号:WT-RZCG2016-1537 第5页共73 页 购网、日照政务网上发布 十
一、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厨具采购 项目编号:WT-RZCG2016-1537 第6页共73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简称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所叙 述的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厨具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日照市公安局岚山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 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 争实力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 上两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日 照政府采购网:www.rzzfcg.gov.cn) .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 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 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 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 数据或资料. 3.3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指日历 项目名称:厨具采购 项目编号:WT-RZCG2016-1537 第7页共73 页天. 3.5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招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2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投标人必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下载招标文件. 5.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