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07-03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3 和议案
4 属于关联交易, 关联法人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和 甘肃祁连山建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股东总计 193,096,384 股股份在表 决时进行了回避.议案
5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文通、温生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和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