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2015-07-04

90 日. 在此期间, 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受招标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 投标人不得拒绝. 6.2 原定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3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6.4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投标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接受延长投 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6.5 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 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第8页的,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即:2018 年05 月06 日15 时30 分前一包缴纳

5000 元(伍仟元整),二包缴纳

30000 元(叁万元整)保证金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 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必须缴纳到该投标采购项目标段(包)所对应的保证 金子账户上.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户以 网银转账 的方式缴纳至以下对应账户.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包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2640 二包开户账号:810100101421037236-02639 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和济南路交汇处 联系

电话:0633-8781469 7.4 投标保证金将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退还到投标人 的网银账户(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户).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 持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办理). 7.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 法规未规定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1 投标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 标文件;

7.5.2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第9页7.5.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7.5.4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7.5.5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7.5.6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7.5.7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5.8 投标人有前款 7.5.1 至7.5.7 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7.6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7.6.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 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