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07-06 |
蛟河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 目,设计处理生物质能力约10万吨/年,供热能力约为47MW/h,总投资不超过1.2亿元.公司以 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投资于上述项目.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受制于多方面的不确定性因素,存在项目 审批和建设延误,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
项目运营期间存在垃圾供应量不足、垃圾 处置费、发电收入和供热收入不能及时收取以及国家产业、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和签署合作协议概述 公司于2019年5月26日上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投资吉林 省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议案》,同意批准公司投资、建设、运营 蛟河固废项目和蛟河生物质项目,并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超过 9,000万元;
批准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投资于本项目;
同意授权管理层可以根据蛟河生 物质项目实际经营需要,另行设立项目公司实施;
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本项目建设进度在出资 额度内分期出资, 自有资金投入与投资总额差额部分通过项目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等借 款方式解决,并签署后续融资协议;
同意授权管理层与政府部门签署后续法律文件. 2019年5月26日,公司与吉林省蛟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签署 《 蛟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 目特许经营协议》,与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政府签署 《 蛟河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招商引资合同 书》.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 蛟河市固废综合处理项目,主要处理蛟河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生活垃圾、农林垃圾、餐余垃 圾、食用菌种植废弃菌袋、一般工业垃圾以及国家允许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的其它垃圾, 设计规模为日处理垃圾500吨.总投资约人民币2亿元.该项目采用BOO的合作模式,特许经营 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经营期满自动展期.项目用地约4.7公顷.该项目建设期约为24个月. 蛟河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采用先进的生物质处理发电技术,建设1台12.5t/h生物质锅 炉,配备1台10MW汽轮发电供热机组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 ( 具体处理工艺、规模及投资金额以 立项批复文件为准).设计处理生物质能力约10万吨/年,供热能力约为47MW/h.项目总投资 不超过1.2亿元.项目选址在蛟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内. 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5亿元投资于上述项目. ( 二)新设子公司情况 公司拟在吉林市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