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7-08 |
30 日仍未支付上述款项,本3合同终止,交易对手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总价款的 5%向电广传媒支付违约金. (2) 交易对手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尾款 4,900 万元及延迟付款利息的, 本合同终止,电广传媒收回标的企业 10.1990%股权并退还首笔股权转让款,同 时交易对手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总价款的 5%向电广传媒支付违约金.
(二)与交易对手方新余领君合伙企业的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订前,交易对手方支付
200 万元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
2、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电广传媒将所持有标的企业 7.2850%股权以人民币 5,000 万元转让给交易对手方.
3、支付方式 交易对手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具体如下: (1)在本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手方支付人民币 1,500 万元首 期股权转让款. (2)在本协议生效后
12 个月届满前的
3 个工作日内,交易对手方支付全部 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3,500 万元和延迟付款利息. 交易对手方获得电广传媒转 让的标的企业 7.2850%股权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其持有标的企业 7.2850%股 权质押给电广传媒作为该期付款的担保,质押期间该 7.2850%股权的表决权由电 广传媒享有,直至质押解除.
4、过渡期安排 标的企业有关资产的过渡期损益均由交易对手方承担.
5、违约责任 (1)交易对手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首笔 1,500 万元转让价款的,应向 电广传媒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若超过合同约定期限
30 日仍未支付上述款项,本 合同终止,交易对手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总价款的 5%向电广传媒支付违约金. (2) 交易对手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尾款 3,500 万元及延迟付款利息的, 本合同终止,电广传媒收回标的企业 7.2850%股权并退还首笔股权转让款,同时 交易对手方应按照本合同转让总价款的 5%向电广传媒支付违约金.
(三)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4 本次交易的同时,电广传媒、深圳市九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湾 松岭与标的企业共同签订《补充协议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电广传媒原应支付给深圳市九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湾松岭 的股权转让款 3,000 万元不再支付.
2、在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中标的企业 10.1990%股权转让实现最终全部交割的 条件下,标的企业的原股东深圳市九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湾松岭与 电广传媒原签署的业绩、用户数等相关的对赌条款取消,电广传媒与深圳市九翼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湾松岭及标的企业管理层签订的相关所有投资及 其他协议、章程约定的内容不再生效(含各项补偿条款等).
3、原对赌条款取消后,深圳市九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湾松岭 承诺:标的企业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由九指天下聘请且经电广传媒认可的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年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2,337 万元 (即亏损金额不超过 2,337 万元) 、
500 万元、 2,292 万元.若标的企业未达到上述承诺,电广传媒有权要求深圳市九翼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湾松岭(或湾松岭指定的其他主体)按照如下第
4 点约定的回 购价格在电广传媒提出回购要求后
6 个月内, 回购电广传媒届时所持标的企业全 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