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7-09 |
5 C 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注千港元千港元(未 经审核) (经审核) 负债非流动负债递延税项负债428,421 440,380 借贷―於一年后到期328,412 459,026 应付关连方款项―於一年后到期362,587 357,143 可换股票132,775 75,286 出售及租赁物业收到的按金―非即期部分1,529 1,667 1,253,724 1,333,502 流动负债贸易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0 481,486 621,751 出售及租赁物业收到的按金―即期部分58,748 59,239 应缴税项92,468 121,960 应付附属公司非控股股东款项1,291 32,253 应付关连方款项314,009 264,581 借贷―於一年内到期862,651 773,304 优先票592,698 584,724 递延收入―即期部分162
144 2,403,513 2,457,956 总负债3,657,237 3,791,458 总权益及负债5,484,364 5,690,274 流动资产净值394,673 101,98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3,080,851 3,232,318 C
6 C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1. 编制基准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 ) 附录16之适用披露规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会计准则(「香 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 期财务报告」 而编制. 2. 主要会计政策简明综合中期财务资料乃根烦杀净急嘀,惟若干物业及金融工具则按公平值计量. 所应用会计政策与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财务报表所用者一致, 有关政策载於该等年度财务报表内.此外,本集团已於截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 期间」 ) 采取以下会计政策: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的实体.重大影响力指有权参与被投资方的财务及经营政策决定但非控制或共同控制该等政策. 联营公司的业绩与资产及负债,乃采用权益会计法列入综合财务报表,惟倘该项投资(或 其中部份) 被分类为持作出售,则会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5号入账.拟作权益会计用途的联营公司财务报表按与本集团於类似情况下就同类交易及事件采用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根ㄒ婊峒品,於联营公司的投资初步於综合财务状况报表按成本确认,并於其后就确认本集团应占该联营公司的溢利或亏损及其他全面收入而作出调整.当本集团应占一间联营公司的亏损超出本集团於该联营公司的权益时(包 括实质上构成本集团於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投资净值一部份的任何长期权益) ,本集团会终止确认其应占的进一步亏损.额外亏损仅於本集团已产生法定或推定责任或代表该联营公司付款时方予确认. 於联营公司的投资自被投资方成为联营公司当日起以权益法入账.收购於联营公司的投资时,任何投资成本超出本集团应占被投资方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公允净值的差额,均确认为商誉,并计入该项投资的账面值内.本集团应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允净值超出投资成本的任何数额经重新评估后,即时於收购该项投资的期间於损益内确认.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的规定适用於厘定是否需要就本集团於一间联营公司的投资确认任何减值亏损.如需要,该项投资的全部账面值(包 括商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