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5-07-11 |
3 (ii) 股份於紧接授出日期前五(5)个营业日在联交 所每日报价表所示之平均收市价每股1.064港元. 所授出购股权数目: 73,000,000 所授出购股权之有效期: 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至二零二五年六月 二十五日(包括首尾两日)止为期十(10)年(「购 股权期间」) .於购股权期间届满后概无购股权可 予行使. 所授出购股权之行使期: (i) 第一批(购股权之14.3%)可自二零一六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使 ;
(ii) 第二批(购股权之14.3%)可自二零一七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使 ;
(iii) 第三批(购股权之14.3%)可自二零一八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使 ;
(iv) 第四批(购股权之14.3%)可自二零一九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使 ;
(v) 第五批(购股权之 14.3%)可自二零二零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使 ;
(vi) 第六批(购股权之 14.3%)可自二零二一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 使;
及(vii) 第七批(购股权之 14.2%)可自二零二二年六 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行使 . 於所授出购股权中,合共11,000,000份购股权乃授予本公司董事,详情如下: 董事姓名 於本公司之职位 获授之购股权数目 文小兵 执行董事 8,000,000 蔡澍钧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郑永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锺丽芳 独立非执行董事 1,000,000 向上述董事授出购股权已根渡鲜泄嬖颉返17.04 (1)条及购股权计划之条款获本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该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是相关购股权之承授人)批准.
4 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概无承授人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士(定 义见《上市规则》)为董事、本公司高级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 则》). 承董事会命 天誉置业(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余斌香港,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执行董事:余斌先生(主席)、文小兵先生、蒋靖先生及 黄乐先生;
一名非执行董事:锺国兴先生;
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澍钧先生、郑永 强先生及锺丽芳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