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5-07-13

5.2 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 年11 月9日下午 14:30-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第

6 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 金融中心 B 座)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 年11 月9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楼第

6 开标室(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 金融中心 B 座)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临沂路

269 号联系人:杨明 联系

电话:0633-3227098

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济南路

257 号联系人:安慧、孙绪文、匡娜 联系

电话:0633-229556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石龙口村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DGCG2016-207 第5页共55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石龙口村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采购项 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日照市东港区水利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单位. 2.4 评标委员会系指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 人的临时组织. 2.5 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 最优,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 本招标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招标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中标人.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

1 月1日至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 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形式(包括 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下同)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3.3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项目名称:日照市东港区南湖镇石龙口村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T-DGCG2016-207 第6页共55 页5.2 投标人必须满足本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5 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日照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6 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6.投标有效期 6.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本招标文件 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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