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5-07-16

7 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前条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额的百分之五;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 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二) 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回购要约;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 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 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之 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卖出后六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由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 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 烟台东诚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8 责任.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股东名 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第三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 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予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 份;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 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 配;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