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7-18 |
3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开发区 洁能路,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最近生态红线区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 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为 1000m,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 ③项目属于新建项目,生产过程中耗水量较少,用电量较少,所用原辅材料中不 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 知》(环环评[2016]150 号)中关于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④项目所在区域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同时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加重区域环境污染, 不触及区域环境质量底线. 综上,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4)项目与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 [2017]121 号)符合性分析 表1-1 项目建设与环大气[2017]121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环大气[2017]121 号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1、治理重点 (1)重点地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珠三角、成渝、武汉及其周边、辽宁中部、陕西关中、长株潭等区 域,涉及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湖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
16 个省(市). 项目位于德州乐陵市 属于重点区域 符合 (2)重点行业.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 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 VOCs 污染防治,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 不属于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4 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项目位于乐陵经济开 发区内 符合 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 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 装高效治理设施 项目搅拌、成型、粘 合废气经 UV 光解设 备+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可达标排放 符合 由上表可知,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的要求 (4)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表1-2 项目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 序号 《山东省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相关要求 项目符合性
1 目标指标.经过
3 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 民的蓝天幸福感. 本项目使用清洁能 源电能,符合.
2 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 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 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
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 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 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本项目位于德州市 乐陵市,在重点区 域范围内,符合.
3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 本项目 VOCs 排放 量低于排放限制, 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