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5-07-23 |
2011 年12 月7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分行四 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06 月30 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余额为 14,759,874.27 元,具体 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市冶 金路支行
106014877122 1,197,191.10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 市冶金路支行
64001300800052501755 13,549,570.72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嘴山 青山路支行
2904040629201005270 4,163.98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营业部
931903241510807 8,938.47 合计14,759,874.2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35,468,277.70元,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天运[2012]普字第90013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该款项公 司已于2012年3月16日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2年6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6个月.2012年12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3年6月14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12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六、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取消年产 3000吨钛及钛合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子项200吨焊接管生产线建设,取 消子项100吨丝材生产线建设)及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7,312.71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