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5-08-09 |
b)在故障发生时通过报警系统显示;
c)通过存储在电控单元存储器中的信息确定可能的故障区域并提供信息离线通讯. 3.21 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vehicle environmental identification document VEID 指《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 (国环规大气[2016]3 号)规定的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包括企业对该车辆满足排放标准和阶段的声明、车辆 基本信息、环保检验信息以及污染控制装置信息等内容.
4 检验项目 4.1 汽车环保检验项目见表 1. 4.2 新生产进口汽车入境检验时应按照表
1 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还应符合其他标准和法规 要求. 表1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新生产汽车下 线 进口车入境 注册登记1) 在用汽车1) 外观检验 (含对污染控制装置 的检查和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核查)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2) 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 进行 进行 进行 进行 3) 排气污染物检测 抽测 4) 抽测 4) 进行 进行 5) 注:1)符合免检规定的车辆,按照免检相关规定进行. 2)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完好. 3)适用于装有 OBD 的车辆. 4)混合动力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抽测应在最大燃料消耗模式下进行. 5)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按有关规定进行.
4 5 检验流程和要求 5.1 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 5.1.1 生产企业确保所有下线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与随车清单一致. 5.1.2 生产企业应完成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排气污染物检测应至少按照车型年产量 的1%进行加载减速法(对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车辆可以 采用自由加速法. )检测,最小抽查数量为
15 辆/年,年产量不足
15 辆的车型,每辆车均应 进行检测. 5.1.3 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流程见图 1.检验信息按附录 G 规定报送信息. 5.1.4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新车下线环节可对车辆进行外观检验、OBD 检查以及排气污染物 检测等全部检验内容.外观检验重点查验车辆污染控制装置是否与随车清单内容一致. 5.1.5 对进口车应在入境前完成新生产汽车下线检验, 并将检验信息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图1新车下线环保检验流程图 5.2 注册登记检验项目按照表
1 规定进行,按附录 G 规定报送信息,检验流程见图 2.
5 图2注册登记检验流程图 5.3 在用汽车检验项目按照表
1 规定进行,检验前应进行环保联网核查,查验车辆有无环保 违规记录.按附录 G 规定报送信息,检验流程见图 3.
6 图3在用汽车环保检验流程图
6 外观检验 6.1 新生产汽车下线 6.1.1 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内容是否一致. 6.2 注册登记 6.2.1 查验环保随车清单是否与信息公开内容是否一致. 6.2.2 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和发动机与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是否一致. 6.3 在用汽车 6.3.1 检查被检车辆的车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6.3.2 检查车辆是否存在烧机油、或者严重冒黑烟现象,如有,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7 6.3.3 检查发动机排气管、排气消声器和排气后处理装置的外观及安装紧固部位是否完好, 如有腐蚀、漏气、破损或松动的,应要求车主进行维修. 6.3.4 检查车辆是否配置有 OBD 系统. 6.3.5 判断车辆是否适合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如不适合(例如:无法手动切换两驱驱动模 式的全时四驱车和适时四驱等) ,应标注.进行加载减速法检测的,应确认车辆轮胎表面无 夹杂异物. 6.3.6 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检验时应查验污染控制装置是否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