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8-10 |
10 :00 时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 年2月5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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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时前(逾时不收) 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收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之日须向招标单位 (贵州宣宏招标限责任公司) 缴纳中标金额的 5%作 为履约保证金,在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退还 踏勘现场及答疑 无 供货时间地点 1.签订合同后
20 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 2.项目实施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要求配送. 验收方式 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共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付款.采购方有权根据供货进度按批次随机抽检,由第三 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处理后水质须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提供水质检验报告, 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付款方式 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付总价款的 95%,剩余 5%做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开标日期2018 年2月5日上午 10:00 时地点贵州宣宏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评标评标方法及准则 1.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商务谈判.谈判中,谈 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2.由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素和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报价, 对各谈判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由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依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同签订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简体中文. 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收取,货物类计算方式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100 以下 1.48% 100-500 1.08% 500-1000 0.78% 1000-5000 0.48% 5000-10000 0.23% 根据以上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收取中标服务费. 项目名称:2017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一体化净水器、消毒机采购 招标编号 :XHZB-18-NJ001 第6页共35 页
三、供应商须知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87.8 万元.
(二)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 1.投标保证金 1.1 投标保证金金额:1.7 万元整. 1.2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30 天. 1.3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1.4 交纳要求:投标保证金为 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保证金须于谈判前完成交纳.未按规定提交 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拒绝进行谈判. 1.5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向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
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6.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6.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6.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6.5 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 不需要提供);
2.3 企业
2017 年6月以后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提供完税凭证或银行缴税凭经主管税务机关加盖业 务章的纳税申报表,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