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8-11

682 号令), 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实施,2018 年修正版),综合分析本项目环保设施改造内容, 项目属于 三十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2 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不属于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

65 吨/小时(不含)以上 的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表;

日照世荣车饰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 到委托后,通过对该项目进行分析,找出项目的污染产生情况、治理措施的可靠 性等,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

1、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知,项目产品、设备 不在其中列出的 鼓励类 、 限制类 或 淘汰类 名单目录内, 项目属允许建设项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及用地符合性分析 根据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 》 , 本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本项目用地符合日照市北经济 开发区总体用地规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日照世荣车饰有限公司 2#车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符 合目前区域土地利用和发展规划要求.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1)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区域环境空气质 量达标判断要求,当PM

10、PM2.

5、SO

2、NO

2、CO、O3 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 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根据上表统计结果,日照市

2017 年环境空气质量中 SO

2、 NO

2、CO、O3 均达标,PM

10、PM2.5 不达标,则该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目前,五莲县相关部门正在采取积极有效的扬尘治理措施(如严格控制企业 污染物的排放、裸露地表加强绿化植被、定时喷洒水抑尘、堆土苫盖、利用清洁 能源、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采暖季生产 调控等),使五莲县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3 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评价区内的地表水为项目北侧约

800 米的林泉河,下游汇入潮白河,根据日 照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布的 《日照市

2018 年9月份重点河流水质达标情况》 潮白 河 五莲县出境断面的现状监测数据,潮白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 (2)生态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中日照市省级生态保护红 线相关划定内容,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项目西南侧约 6.0km 的河 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代码为 SD-11-B1-002, 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区. 本项目建设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与河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 关系见附图四,项目建设能够符合生态红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为日照世荣车饰有限公司供热系统项目,新鲜水用量为 50t/a,用电约 为2.0 万kwh/a,相比现有能耗,本项目变化量不大,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为日照世荣车饰有限公司供热系统项目,根据《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 审批负面清单(试行)》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三、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九仙山路以东、亿鑫电子以北处日照世荣车 饰有限公司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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