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5-08-12 |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1 月20 日收 到公司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燃气投资" )出具的《关于 不减持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港华 燃气投资持有公司 21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7%,该部分股份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将于
2018 年11 月22 日到期解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11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3) .现将承 诺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促进公司 的长期、 持续、 健康、 稳定的发展及内在价值的合理反映, 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支持公司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港华燃气投资承诺:自解除限售之日起的
12 个月 内(即2018 年11 月22 日起至
2019 年11 月21 日止) ,港华燃气投资不以任何 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发限售股(215,000,000 股) ,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 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新增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港华燃气投资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并按规定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不减持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