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8-15 |
(一)新建、改建、改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 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水体的企业和项目;
(二)销售、 使用含磷洗涤用品;
(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 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
(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 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 船舶和容器等;
(五) 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
(六) 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
(七)围湖造田;
(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破坏林 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本项目建成后不产生工业废水,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 (3)与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2-2030)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
379 号, 根据为苏州工业园区总体规 划(2012-2030),为规划中的的工业用地.本项目为在租赁厂房内进行生产加工,实施 前后不改变土地性质,因此,本项目与州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是相符的. 另外, 本项目产品为智能服饰, 利用目前世界上先进的纺织品传感技术, 为具有健身、
6 保健、科技、讯息概念的新型电子纺织产品.因此,本项目与苏州工业园区的产业政策定 位是相符的. (4)与产业政策相容性: 克鲁森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年产智能服饰
2000 万根新建项目属服饰制造类项 目.本项目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鼓励类中 三 制造业 中的
(五)纺织服装、服饰业 中的 功能性特种服装生产 ;
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
同时不属于《苏州市产 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 年本)》的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用腾飞新苏置业(苏州)有限公司的已建厂房作为新建项目地 址,厂房占地面积为7932.69m2 .该厂房原出租给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该厂房的 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已经建设完成并于2004年通过苏州工业园区环保局的环保工程验收. 目前, 楼氏电子 (苏州) 有限公司已经完全搬迁至相城区, 撤出本项目拟租赁的厂房. 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是一家于1996年在苏州工业园区成立的美商独资企业,主要生 产超微型声电转换器(用于助听器)和柴油发动机控制器,这两类产品均于1997年9月正 式通过ISO9002国际质量认证.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主要为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工 艺,不产生工业废水,并于2004年通过环保工程验收. 本项目可依托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在项目地内建设生产厂房一栋(两层)、厂 界绿化系统、雨污分流收集系统、规范的雨水排口和污水排口.厂房南侧的附属用房为原 空压机房,目前为空置状态.根据租赁协议,该附属用房不在租赁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 其使用. 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运营多年来,未曾发生过环保事故,不会对地块的土壤和 地下水产生污染. 目前, 该厂房内部目前已清空, 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将以克鲁森电子科技 (苏州) 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环保手续的申报及排污总量的申 请, 与原租赁单位及出租单位不存在排污总量的依托关系, 仅仅利用原有已建的污水接管 口排放生活污水,无 以新带老 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