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 【2005】51号)的有关规定和公司于2006年7月13日披露的《郑州宇 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报告书》,因公司股价不满足 回购条件,截至2007年2月28日,本公司尚未执行回购方案 .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