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5-08-17 |
经研究,现对《四川东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枫Z 3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补充报 告》批复如下:
一、四川东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绵阳市高新区火 炬西街开发建设的"枫Z 398"建设项目于
2008 年8月进行备 案(川投资备[5107000808061]1784 号) ,2009 年7月20 日 取得了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文件 (绵环函[2009]402 号) , 总建筑面积
241000 平方米,实际建设 61514.83 平方米.由 于规划调整, 四川东辰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枫Z 398" 建 设项目又重新进行了两次备案,项目实际建设总面积为 294717.83 平方米,分为三期建设,一期、二期共建设 171161.43 平方米,均已完成并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此次补充环评的三期总建筑面积 123556.4 平方米 (其中地上 ―2― 建筑面积 116587.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969 平方米) .共 建设
1 幢商住楼(A4#楼) 、纯住宅楼
7 幢(A5#楼、A6#楼、 A7#楼、A8#楼、A9#楼、A10#楼、A11#楼)及一层地下室;
配套区域内道路建设、绿化、供电、供气、弱电、电信、消 防和网络设施,环保设施有污水收集池(4 座) 、隔油池(1 座) 、垃圾收集点(1 处) 、地下室排风口、商业餐饮油烟专 用烟道等.项目建成后,提供住宅 1128(套) ,机动车地上 停车位
287 个,机动车地下停车位
276 个.项目商业用房由 A 4#楼1~2F 构成,建筑面积为
4100 平方米,初步定位服 装、日用百货、金融邮电、小型超市、书店、便民店及餐饮 服务业(火锅类型的除外)等功能.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 》和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修订) 》中的规定,项目属允许类.绵阳市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川投资备 [5107000808061]1784 号、川投资备[51070010102901]0045 号、 川投资备[51070012112601]0042 号) 同意项目备案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取得了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绵阳市城乡规划 局) 《枫Z
398 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绵城规设[2008]042 号、 绵城规设[2008]064 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 [2010]069 号、建字第[2010]304 号、建字第[2013]64 号、建 字第[2013]81 号、建字第[2013]118 号) .项目选址符合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 ―3― 项目总投资 2.3 亿元,其中环保投资
430 万元,占总投 资的 1.87%. 在落实补充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做到 达标排放并符合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评价区域环境质 量仍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从环境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 建设.
二、该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 格执行"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以及"四川省灰霾污 染防治实施方案"等规定, 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
优化施 工场区平面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高、中考规定 的禁噪时间施工,确保施工期间噪声不扰民;
施工生产废水 尽可能循环利用,减少外排,若有外排必须经过处理;
施工 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垃圾应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 理场集中处理,不得就地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