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08-17 |
,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5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8月31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 并于
2016 年9月1日下午 13: 00-15:
00 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 )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5,000 万元) 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
并授权上饶燃气董事会与银行机构 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上饶 燃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并授权公司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