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5-08-20
广东省水利信息化技术规范 广东省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试行) 二九年七月 广东省水利厅 I 前言《广东省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下称 本规范 )是广东省水利信息化技术规 范之一, 根据广东省水利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而编制, 旨在为全省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 提供指导性标准,并为接入各地已建的各类视频监控系统提出与标准系统直联、互通、直控的 兼容方案.

本规范的编写格式和规则以《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 (SL1―2002)为依据. 本规范的基本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共

12 章51 节206 条和

6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总体结构;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功能、性能、设备要求;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传输要求、网络现状和建议;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编址、命名、编码规则;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开放性、安全性和防雷接地要求. 本规范的附录 A 为 监控点布设参考原则 ,介绍了对各类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点布设的参 考原则;

附录 B 为 已建系统的兼容解决方案 ,描述了通过在已经建成了视频监控系统的省 或市级监控中心采用二次编码方案实现非标准系统与标准系统的直联互通;

附录 C 为 新建系 统前端编码设备选型推荐 , 描述了根据市场主流设备的情况对新建系统前端编码设备的推荐;

附录 D 为 新建系统视频采集设备选型推荐 ,描述了根据市场主流设备的情况对新建系统视 频采集设备的推荐;

附录 E 为 广东省三防指挥系统传输骨干网和地市三防指挥中心网络拓扑 现状 , 描述了广东省三防指挥系统骨干网络和地市三防指挥中心网络拓扑结构;

附录 F 为 传 输方式的比较参考 ,对几种常见传输方式进行了比较作为选择参考. 本规范 4.14.1 和5.5.

1、5.5.

2、5.5.3 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批准机构: 广东省水利厅 本规范解释机构: 广东省水利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规范编制单位: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办公室 广东省防汛抢险技术保障中心 广东省三防指挥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天讯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审定人: 邱德华 本规范审核人: 李观义 邹振宇 本规范主要编写人:冯钊 王战友 李永贵 朱识谌汉舟 陈刚高永耀 黄仲明 II 引言2009 年2月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了《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粤府令第

132 号) ,明确要求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 工程设施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对大中型水库、重要堤防、水闸以及防洪排涝 设施等工程的重要部位进行全程实时监控,是省防总、省水利厅实行主动防御、科学决策和有 效监督的基础.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对三防领导科学决策和减少洪水灾害,缓解防洪压力,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广东省水利工程设施在防洪、灌溉、发电、城乡供水、航运和水产养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 作用,是广东省三防减灾工程体系和水利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全省重点水利工程 (包括

334 座大中型水库、十大堤围、万亩以上堤防、重点防洪排涝设施等)绝大部分还没有 建立视频监控系统, 少数水利工程设施在防灾减灾工程中已建的视频监控系统没有与市、 县三 防指挥系统联网,没有整合接入省三防指挥中心.一旦工程有险情发生,难以掌握现地真实情 况, 很难做到及时有效的组织抢险工作, 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 建设全省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及时对可能或正在发生的汛情、险情、灾情进行动态监视, 随时了解现场情况,可采取相应的预防和补救措施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运行. 鉴于各地市和部分下属单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没有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 目前大部分已 建系统的监控点位置、视频组网结构、网络规划及应用管理模式各有不同,导致各地视频监控 系统建设模式和管理平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造成了网络互通和信息共享困难. 为了能够 在全省各级水利三防部门范围内实现由不同设备构成的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之间的联网和 互操作,统一技术标准,达成各地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相互间的互通直联直控,逐步实现全 省联网和资源共享,构建成为全省性的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根据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写,旨在规范、指导、和推动各地 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系统的总体结构、技术要求、系统设备要求、视 音频传输要求、系统安全性、开放性、环境适应性、可靠性、防雷接地要求等. III 目次前言.I 引言.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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