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5-08-23 |
(b)符合经批准的规范(如工业或军用规范) ,保证这些材 料具有设计资料中采用的强度和其他性能. 第33.17 条 防火 (a) 发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及所用的材料必须使着火和火焰蔓 延的可能性减至最小.此外,涡轮发动机的设计和构造必须使出 现导致结构失效、过热或其他危险状态的内部着火的可能性减至 最小. 航空发动机适航规定 (民航局令第
207 号) CCAR33―R2 ―
8 ― (b)除(c)条规定外,在发动机正常工作期间存留或输送 易燃液体的每一外部管路、接头和其他部件,必须由中国民用航 空局确认是耐火的或是防火的.上述部件必须有防护或正确安装 以防止点燃泄漏的易燃液体. (c) 属于发动机部分并与发动机相连的易燃液体箱和支架必 须是防火的或用防火罩防护,任一非防火的零部件被火烧坏后不 会引起易燃液体泄漏或溅出则除外,活塞式发动机上容量小于 23.7 升(25 夸脱)的整体湿油池,既不必是防火的,也不需用防 火罩防护. (d) 用于防火墙的发动机零件, 其设计、 构造和安装必须是: (1)防火的;
(2)构造上不会使任何危险量的空气、液体或火焰绕过或穿 过防火墙;
(3)防腐蚀的. (e)除(a)和(b)条要求外,位于指定火区内的发动机控制系 统部件必须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是防火的或者耐火的. (f) 必须通过排放和通风的方法防止发动机内易燃液体非故 意的积聚达到危险量. (g)任何容易或者具有潜在产生静电放电或电气故障电流的 部件、 单元或设备, 必须设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