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9-03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 及其修改单 (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9.1 实施,2018.4.28 修改) 中十

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中全部,因 此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接到山东德容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后,在现场堪查、收集有关资料、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诸城市环保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 支持与协助,在此深表谢意.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8.10.26) ;

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

;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2.1-2016,2017.1.1 实施) ;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及其修改单 (环保部令第

44 号, 2017.9.1 实施,2018.4.28 修改) ;

7、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2016]150 号)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018.12.29) ;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11.7 修订) ;

10、 《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

11、 《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8.5.1) ;

12、山东德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3、山东德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三、项目可行性 -

4 -

1、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诸城市相州镇四村,租赁诸城市益民土地整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南临道路,北临道路,西临闲置冷库,东临闲置厂房.项目所在区 域内环境质量总体优良.选址范围内无矿床、文物古迹和军事设施,没有各类列入国家 保护目录的动植物资源,没有风景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点,不影响交通运输和周边地块 的防洪排涝. 该地址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运输、通讯便利,符合规划建设用地要求,适宜此 项目建设.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2、与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修正) 》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版)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 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诸城市相州镇四村,租赁诸城市益民土地整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进行建设,根据诸城市益民土地整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诸国用 (2005)第12011 号) ,土地用途为工业,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3、布局合理性 本项目根据其所处位置的交通情况,结合物料走向,并遵循布局紧凑、节约用地、 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进行总平面布置.本项目生产区及生活区分开设置,生产区位于 北侧,生活区位于厂区南侧,生产区由北向南依次为办公室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