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9-07 |
1 根,高度约为 8m 火化机、焚烧炉尾气 处理设施 共2套:3 台遗物祭品焚烧炉共设
1 套;
6 台火化机共用
1 套,工艺为急冷+消石灰+旋风离心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 袋除尘器.排气筒:共2根,高度均为 15m,每套尾气处 理设施末端设
1 根 垃圾收集桶 若干,分散布置于项目区 污水处理设施 化粪池
1 座、隔油沉淀池
1 座、消毒池
1 座、调节池
1 座、 沉淀池
1 座等,用于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 危废暂存间
1 间,位于馆内中部,建筑面积 10m2
3、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
4 表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火化机
6 台2遗物焚烧炉
3 座3灵车(殡葬车)
8 辆4遗体冷藏柜
30 套 风冷柜,使用电能
5 骨灰存放架
12350 套6冰棺
10 个7瞻仰台(大、小)
16 套8遗体清洗台
5 套9遗体推车
20 辆10 备用柴油发电机
2 台 均为 500kw
4、原辅料用量 本殡仪馆主要工作对象是死亡人员的遗体,辅助为柴油、水、电、尾气处理 设施用料等,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的用量见下表. 表1-3 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单位 耗量 存放
1 死亡遗体 具/年4000 遗体暂存间(最多
3 天)
2 轻柴油 t/a 68.4 容积为 5t 的柴油储罐
1 个3电万kW・ h/a
80 市政电网供给
4 水t/a 14918.13 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
5 活性炭 t/a
1 尾气处理设施用料
6 消石灰 t/a 0.3 轻柴油用量:项目火化
1 具尸体需耗油约 15kg,年火化
4000 具,即火化需 使用轻柴油 60t;
项目每台发电机功率为 500kw,耗油量为 0.25kw/L,共2台备用 发电机,则耗油量为 10000L,项目使用的轻柴油密度约为 0.84kg/m3 ,则备用柴 油发电机使用轻柴油 8.4t.
5、公用工程 (1)给水系统 项目用水由岑溪市水厂直接供给,水压水量可满足殡仪馆用水要求,项目总 用水约 13207.63 m3 /a. (2)排水系统 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废水为综合污水(遗体清洗废水、职工、治丧人员生活污水):总体 上属于生活污水,综合污水排放总量为 2405.8 m3 /a.项目综合污水经馆内预处理
5 后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 度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排放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岑溪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处理达标后排至义昌江. (3)供电供热 本项目年用电约
80 万kW・h/a,项目用电由岑溪市供电部门统一提供,岑溪 市供电系统和供电能力较为完善,可满足拟建项目用电需要.设置有
2 台500kw 备用柴油发电机,配备发电机房(位于馆内休息区旁)及专用的排烟管道. (4)消防系统 拟建项目各建筑物的室内消防,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给水系统,并配置相 应数量的手提式干粉灭火装置等.
6、项目水平衡分析 图1-1 殡仪馆水平衡图 单位:m3 /a
7、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 115.6 亩,约77092.42 m2 ,其中绿化工程 49871.73 m2 ,地 面硬化(道路)16623.91 m2 ,总建筑面积约为
10600 m2 ,构筑物主要包括业务办 理区、火化及遗体处理区、悼念区、骨灰寄存区、守灵祭扫区、休息区、餐厅等. 其中业务办理区、餐厅位于地块中部;
遗体处理区、悼念区、骨灰寄存区、守灵 祭扫区位于地块西侧;
火化区位于地块北侧.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3. 遗体清洗用水 治丧人员用水 职工用水 冷却用水 绿化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