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9-10 |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环保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该建设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项目建设单位杭 州英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 作.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其它有关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年4月28日实施),本项目属于 中的中的<
其他>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余政办〔2018〕78号),本项目位于未来科技城重点地区,根 据该区域 区域环评+环境标准 改革实施方案,该项目属于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中的
5、 涉及医药中间体研发及化学合成药研发项目;
涉及水提工艺和化学提取工艺项目;
, 因此,确定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公司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 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1.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版 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 年9月1日起实施,第十三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 年12 月29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6.1.1 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6.27 修订,2018.1.1 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12.29 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本),2015.4.24 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6.29 通过,2003.1.1 施行,2012.2.29 修正;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 2009.1.1 杭州英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抗癌创新药的研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 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7 号,2008.4.1 施行;
(10)《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
682 号) 自2017 年10 月1日起正式施行;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2013.5.1 施行;
(1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 年5月27 日修订,自2016 年7月1日期施行;
(1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第十二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2017.11.30 修正;
(1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 年修正),第十二届浙江省人 大常委会,2006.3.29 通过,2006.6.1 施行,2017.9.30 修正;
(15)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364 号令, 2018.3.1 施行,2018.1.22 修正;
(16)《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4 年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令;
(17)《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 年) 的通知》,(浙政发[2013]59 号);
(1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实施细则(试行)》(浙环发 2014(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