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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金属件达克罗涂覆加工过程中不涉 及电镀和喷漆,归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I金属制造 第53 项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中的 其他 类,故应编制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受建设单位委托,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在现场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根据环评 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在征求环保主管部门意见后,编制了本项目的 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交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以期为项 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1.1.2 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通过,1997.3.1 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8.29 修订通过,2016.1.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0.28 通过, 2003.9.1 施行)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修订通过,2008.6.1 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2.2.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订)》,2015 年 主席令第
23 号,2015.4.24;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53 号,1998.11.18 通过,1998.11.29 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令第
33 号, 2015.6.1 实施);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版)》 发改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
(1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88 号颁布, 杭州余杭区仁和如年建材经营部技改项目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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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政府令第
321 号修订,2014.3.13);
(1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2003.6.27 通过,2003.9.1 实施;
(1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2013 年修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2013 年12 月19 日;
(14)《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本)》(浙江省人大 常委会),2013 年12 月19 日;
(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 号] ,2009 年10 月29 日;
(16)《关于印发《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 年本)》的通知》(浙淘汰办〔2012〕20 号);
(17)《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浙政函[2015]71, 2015.6.29;
(19)《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 [2012]10 号);
(20)《杭州市
2013 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杭州市发改 委);
(21)《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函[2015]402 号, 2015.10.21;
2、相关的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国家环保部;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保部;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 局;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