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5-09-12 |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8,000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 矿业之全资子公司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拟将部分生产设备和软件与中建 投租赁(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为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实 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及赵宝菊女士亦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注册地: 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郭南村 法定代表人:赵义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 万元 股东: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比例:100%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生产 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7,015.18 万元,总负 债为人民币 11,977.06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5,038.12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 收入为人民币 34,401.06 万元,
2014 年净利润为人民币 4,254.58 万元.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24,131.55 万元,净资产 为人民币 13,386.44 万元;
2015 年1-6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5,353.05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35.51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整 担保期限: 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 日起满两年时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是为满足自身正 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可推动其快速发展, 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 提高了其融资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山西沁水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资产优良,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且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基于上 述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可解决其资金需求,提高其经济效益,有 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1.11%,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依据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的协议,公 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5 亿元(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为子 公司沁水新奥提供的 8,000 万元融资租赁担保,未包含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公 司为子公司新能能源提供的不超过
5 亿元的合同履约责任担保)的担保,控股子 公司实际提款并由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总额为 3.9 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67%,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