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5-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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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 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加强企业管理,调整产品结构,以质量 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的,确保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收益.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棉纺及棉织品,服装加工销售,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 (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 (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河南省新野棉纺织厂.公司设立时,河南省新野棉纺织厂以其经评 估确认的与棉纺织生产经营相关的净资产 3669.6 万元投入股份公司,折成 3669.6 万股, 占总股本 的71.31%,股权性质为国家股.河南省新野棉纺织厂按照《股份公司规范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 注销,上述国家股由原河南省新野棉纺织厂的出资人河南省新野县政府授权机构持有.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16,794,33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816,794,335 股,未发 行其他种类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 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公 公司 司章 章程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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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 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 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属于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