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09-14 |
6 - 中期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经营业务产生的净现金 1,225,685 1,445,530 投资业务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105,890) (102,825) 已抵押存款 (增加) 减少 (41,923) 45,393 已收银行利息收入 19,979 17,80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所得款项 3,457 1,672 出售持作待售非流动资产的所得款项 31,345 17,493 直接控股公司还款 C 2,926,629 投资活动 (所用) 产生的净现金 (93,032) 2,906,164 融资活动 偿还银行借贷 (1,214,350) (1,830,000) 已付利息 (219,083) (265,224) 已付股息 (179,158) C 已收政府拨款 4,001 6,942 新增银行借贷 972,000 778,350 增持子公司权益 C (8,256) 融资活动所用的净现金 (636,590) (1,318,188)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的净增加 496,063 3,033,506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12,723,317 11,292,4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以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呈列 13,219,380 14,325,936 -
7 -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1. 一般资料及编制基准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 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中国山东省邹平县魏桥镇齐东路34号.本集团的直接控股公司及最 终控股公司分别为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公司」 ) 及山东魏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魏桥投资」 ) ,两家公司均为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集团主要从事棉纱、坯布及牛仔布的生产及销售以及电力及蒸汽的生产和销售. 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人民币 ( 「人民币」 ) 呈报.人民币为本公司主要子公 司运营所在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 (主要子公司的功能货币) . 截至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已收的政府拨款所得款项约人民币6,942,000元,先前 乃於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计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为符合本年度的呈报方式,上述金额 已於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呈列为融资活动所用现金,以达致更佳的呈列方式. 2. 主要会计政策 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而编制.此外,简明综合中期 财务报表乃根愀哿辖灰姿邢薰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附录十六 的适用披露规定编制. 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已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除因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所产生的会计政策变动外,截至二 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所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一致. -
8 - 於本中期期间,本集团於编制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时已首次采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 并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的下列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及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二零一四年)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与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作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 年度改进的一部分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的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修订本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一并应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修订本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与客户合约的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修订本 转让投资物业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根荚蚣靶薅┍镜南喙毓商跷挠τ眯露┫愀鄄莆癖ǜ孀荚蚣靶薅┍径贾禄峒普摺 所呈报之金额及或披露的变动如下文所述. 2.1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对会计政策之影响及变动 於本期间,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及相应对其他相关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的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就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分类 及计量、2) 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 ( 「预期信贷亏损」 ) 及3) 一般对冲会计的新增要 求. 本集团已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所载的过渡条文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即将分类及计量规定 (包括减值) 追溯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首次应用日期) 尚未 取消确认的工具,且并无将该等规定应用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已取消确认的工具.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账面值与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账面值间的差额於期初 保留利润及其他权益组成部分中确认,并无重列比较资料. 因此,由於比较资料乃根愀刍峒谱荚虻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而编制,故若 干比较资料无法比较. 2.1.1 因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产生的主要会计政策变动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 自客户合约所产生的应收贸易账款初始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15号计量. 於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围内所有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