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9-19 |
2 目次1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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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和符号.3 2.1 术语.3 2.2 符号.5
3 材料.3 3.1 结构材料.7 3.2 围护材料.9 3.3 保温材料.11
4 建筑设计.12 4.1 一般规定.12 4.2 模数协调.14
5 结构设计.30 5.1 一般规定.30 5.2 结构体系和布置.33 5.3 构造要求.34 5.4 钢构件设计.37 5.5 节点设计.39 5.6 组合楼盖.50 5.7 地基基础.57 5.8 非结构构件的设计.58
6 钢结构施工.60 6.1 一般规定.60 6.2 钢构件的制作与安装.60 6.3 钢结构构件的运输、吊装及堆放.62 6.4 钢结构的验收.65 6.5 使用和维护.66
7 轻质楼板和轻质墙体与屋面施工.67 7.1 一般规定.67 7.2 轻质楼板安装.67
3 7.3 轻质墙板安装.68 7.4 轻质砌块墙体施工.70 7.5 轻钢龙骨复合墙体施工.71 7.6 轻质保温屋面施工.73 7.7 钢筋桁架楼承板施工.74 7.8 施工验收.76
8 防火和防腐、除锈.77 8.1 一般规定.77 8.2 防火保护材料及保护层厚度的确定.80 8.3 防火构造与施工.80 8.4 防腐基本要求.84
9 验收与使用.90 9.1 验收.90 9.2 使用和维护.91
1 1 总则1.0.1 为促进新疆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合理应用和发展, 使轻型 钢结构住宅建设符合产业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要求,做到安 全适用,经济美观、技术先进、绿色环保,质量合格,制定本 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以下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及验 收:
1 新建的低层、多层轻型钢结构住宅工程;
2 以轻型钢框架为主要结构体系并配套有满足功能要求 的轻质墙体的建筑系统;
3 层数不超过
6 层的抗震设防烈度为 6?8 度的轻型钢结 构住宅.符合本规程适用范围的轻型钢结构住宅,按层数和高 度可划分如下: 1)低层住宅:1?3 层(高度不超过
12 米);
2)多层住宅:4?6 层(高度不超过
21 米). 1.0.3 设计轻型钢结构住宅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 选用建筑方案、结构体系、建筑材料和构造措施,满足结构构 件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符 合防火、防腐蚀等要求. 1.0.4 轻型钢结构住宅宜优先采用通用化和标准化的结构和 构件,应在充分体现标准化、模块化、多样化及通用化的原则 上做到体系合理、构造简单、施工方便. 1.0.5 轻型钢结构住宅应因地制宜、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并 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要求.轻型钢结构住宅应满足
2 绿色建筑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相关要求. 1.0.6 轻型钢结构住宅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 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3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2.1.1 轻型钢框架 light steel frame 轻型钢框架是指由小截面的热轧 H 型钢、高频焊接 H 型钢、普通焊接 H 型钢或异形截面型钢 、冷轧或热轧成型的钢 管(含矩形钢管)等构件构成的纯框架或框架支撑结构体系, 具有共同承受竖向和水平作用的结构体系. 2.1.2 轻型钢结构体系 stee1 structure system 由轻钢框架或轻钢框架-支撑组成的具有抗剪和抗弯能力 的结构体系. 2.1.3 轻型钢结构住宅 steel structure residential building 主要承重结构为钢结构的住宅建筑,包括由钢结构或钢- 混凝土混合结构两种结构体系组成的住宅建筑. 2.1.4 住宅建筑体系 housing architecture system 以住宅为对象,将设计、加工、施工材料供应、管理、经 营与服务等环节作为个整体来研究,予以定型进而实施,各环 节存在一定内在联系的建筑产品及其工作体系. 2.1.5 集成化住宅建筑 integrated residential building 在标准化、模数化和系列化的原则下,构件、设备由工厂 化配套生产,在建造现场组装的住宅建筑. 2.1.6 钢管混凝土构件 concrete-filled steel tubular memb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