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5-09-20
烟福教〔2018〕47 号 福山区

2018 年 义务教育段招生实施办法 各镇(街)中心小学、中学,产业区中心校,直属各学校、实 验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福山区

2018 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小学、初中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 分布状况,并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区中小学校招生, 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 并综合考虑学 校的分布情况、 学校周边居民区生源情况以及学校规模等方面 因素 (注: 就近 是相对就近, 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 .

(一)小学

2 截止到

2018 年8月31 日, 凡年满六周岁, 未取得过小学 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1.城区小学:计划招收

83 个班.其中,实验小学

8 个班, 西关小学

7 个班,东华小学

15 个班,崇文街小学

5 个班,第 二实验小学

6 个班,产业区中心校

7 个班,第三实验小学

10 个班,福海路小学

13 个班,河滨路小学

8 个班,福惠小学

4 个班. 各学校的具体划片招生范围见 《福山区城区小学招生范 围》(附件 1). 2.镇(街)小学:由镇街中心小学根据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数设立班级.

(二)初中 凡有正式注册的

2013 级小学学籍且符合福山区公办初中 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 1.城区初中:计划招收

55 个班.其中,格迈纳尔中学

6 个班,实验中学

14 个班,崇文中学

15 个班,尚德中学

15 个班,城关中学

5 个班.各学校的具体划片招生范围见《福山区 城区初中招生范围》(附件 2). 2.福山六中、 烟台二十四中: 由学校根据辖区内的适龄儿 童数设立班级. 各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 龄儿童, 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 严禁暑期办班或提前

3 开学进行适应性教育.

二、划片依据 学区划分以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的房产信息为主要依 据,同时参考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 1.提供第一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房产信息的, 按照其家庭住 址、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划分到相应的学校. 2.具有福山户籍,提供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房产 信息并能提供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城区无自有住房 证明的, 按照其家庭住址、 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划分到相应的学 校. 3.具有福山户籍,提供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房产 信息不能出具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福山城区无自有住房 证明的, 在综合考虑适龄儿童所居住的周边学校生源情况以及 学校规模等因素后,若学校仍有剩余学位,按照其家庭住址、 登记的户籍所在地划分到相应的学校. 4.在福山区租赁住房的及其他满足福山区入学条件的适 龄儿童, 按照各中小学校剩余学位数, 由区教体局统一安排就 读学校.

三、工作要求 1.经区教体局审核并确认的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将不再 对其变更.

4 2.小学、初中统一报到时间为

2018 年7月14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30―4:00,共一天.对于未按照规定时 间入学或放弃入学的适龄儿童, 区教体局将不再接收其在福山 区内公办学校入学. 3.本实施办法将在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公示,查询网址 http://xxgk.ytfushan.gov.cn/. 4.凡涉及登记住址未在公布学区范围之内或其它未尽事 宜,由福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并进行认定,具体事宜可咨询 0535-2136128. 5.为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推进教育公平,自2019 年秋 季入学开始,对部分招生政策调整如下: (1)对于无自有住房的非福山区户籍儿童,如第一监护 人在福山区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除提供一年以上营业执 照外, 需同时提供在该企业连续缴纳半年以上个人社会养老保 险的证明或年缴税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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