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5-09-23 |
2 3 玻璃之城
1 事情的开端是一通打错的电话,在死寂的夜里响了三声,话筒另一端要找的人并不是他.
很久以后,他思索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并下定结论:这事除了纯粹的机缘巧合之外,没有别的解释.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起初,就只是单纯的一个事件,与这个事件所带来的后果,无论事情的发展是不是会有所不同,也不论这一切是否早在电话那头的陌生人说出第一个字时就已注定,都不是问题.问题在於故事本身,至於有没有意义,也和这个故事没有关系.对於昆恩这个人,我们毋须太过费心.他是谁、从哪里来、做过什麽,都不是太重要.例如,我们知道他三十五岁.我们知道他结过婚,有过小孩,但是老婆孩子都死了.我们知道他写书,更精确地说,我们知道他写推理小说,用威廉.威尔森的笔名发表,平均一年写一本,赚的钱足够让他在纽约的小公寓里过上差不多的生活.他一年花在写书的时间顶多只有
五、六个月,所以其他时间想做什麽都可以.他大量阅读,逛画展,看电影.夏季,他看电视转播的棒球赛;
冬季,他去看歌剧.然而,他最爱的是散步,无论晴雨,不分寒暑,他几乎每一天都出门在城里散步.他倒也没真的走到哪里去,就只是随兴之所至,两条腿带他往哪里去,就到哪里去.纽约是个取之不竭的空间,是一个走不尽的迷宫,无论走得多远,无论对邻里街巷有多深的了解,他始终摆脱不了迷失的感觉.不仅是在城里迷了途,甚至也在心里找不到自己的存在.每回散步,他彷佛抛开了自己,藉著让自己身陷街道的车流人龙,也藉著将自己化简成一双窥伺的眼,他摆脱思考的义务,并藉此为自己带来祥静,让内心得以放空.整个世界在他之外、在他周遭、在他面前,那不断变化的迅捷速度,让他不可能在任何单一事物上耽溺过久.他把一脚抬起放到另一脚前面,让自己随著身体四处晃荡.动才是本质.因著漫无目标的散步,所有的地方都变得毫无二致,身在何处再也无关紧要.散步散到最尽兴时,他觉得自己彷佛置身於虚无之境,而这就是他最终所追求的:置身於虚无之境.纽约就是他在自身周遭所建立的虚无之境,他明白自己再也不想离开此地了.过去,昆恩比较有企图心.年轻的时候,他出版了好几本诗集,写过剧本和文学评论,也做了不少长篇的翻译,但是一夕之间,他突然全放弃了.他对朋友说,一部分的他已经死了,他不想让那个自我阴魂不散.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用威廉.威尔森这个笔名.昆恩再也不是那个能写书的人,虽然就很多方面来说,昆恩还继续存在,但他再也不为其他人而存在,他只为自己而活.他继续写作,因为这是他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事.推理小说似乎是个合理的出路.推理小说所需要的迷离情节,他轻轻就写得出来,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就写得很好.对於写出来的东西,他并不认为自己是作者,也就不觉得负有责任,因而打从心里就没有挺身捍卫纽约三部曲
4 5 玻璃之城 的动力.毕竟,威廉.威尔森是虚构出来的,尽管出自昆恩本人之手,现在却已经拥有独立的人生了.昆恩很敬重他,有时甚至还很羡慕,可是从没钦羡到相信自己和威廉.威尔森是同一个人.正因如此,他始终隐身在笔名背后,未曾走到幕前.他有个经纪人,但两人素未谋面,往来仅限於书信,昆恩还为此在邮局租了邮政信箱.出版社也一样,支付费用、款项和版税都透过经纪人转交给昆恩.威廉.威尔森的作品从来不印作者的照片或生平简介.威廉.威尔森从未列名任何作家名录,也从未接受专访,收到的所有信件都交由经纪人的秘书回覆.就昆恩所知,他的秘密无人知悉.起初,朋友们知道他放弃写作时,都会问他打算如何维持生计,他总是拿同一套说词搪塞:他继承了妻子的信托基金.事实上,他的妻子根本就没有钱,并且他也不再有任何朋友了.至今五年多了,他不再那麽常想起儿子,不久之前,他把妻子的照片从墙上取了下来.每隔一段时间,他会突然有一种将三岁男孩搂在怀里的感觉,但那不算是他心里真正的想法,甚至也算不上是回忆.那只是一种肢体的感觉,是过往时光在身上所留下的烙印,他完全无法控制.如今,这样的时刻不再那麽常出现了,最主要是事情似乎开始因他而改变了.他不再希望自己死去,但也不能说他很高兴自己还活著,可是至少不再因为自己活著而怨天尤人.他活著,这个牢不可破的事实慢慢地让他著迷,彷佛他已经设法活过自己的大限,过著某种近似死后的生活.他夜里不再亮著灯睡觉,也已经好几个月不记得自己做过的梦.夜里,昆恩躺在床上抽菸,倾雨珠打在窗上的声音.他很想知道雨何时停,也在心中暗忖,自己早上会想散步散得长一些或短一些.有本翻开的马可孛罗游记面朝下躺在他身边的枕头上.自从两个星期前写完威廉.威尔森最新的作品之后,他就一直提不起劲来.他笔下的叙事主角私家侦探麦克斯.渥克破解了一系列精心策划的犯罪事件,挨了不少揍,历经数次九死一生的际遇,他的奋力而为,搞得昆恩有点筋疲力竭.几年来,渥克变得和昆恩极其亲近,对他来说,威廉.威尔森一直都只是个抽象的人物,但渥克却有了生命.在昆恩逐渐发展出来的三重人格中,威尔森扮演了某种腹语者的角色,昆恩自己是个哑巴,而渥克则是那个表明行动意旨、栩栩如生的嗓音.如果威尔森是个幻觉,那麽他的存在就只是为了证明其他两个人存在的合理性.如果威尔森不存在,那麽他就只是一座桥梁,让昆恩可以透过他而走向渥克.慢慢地,渥克在昆恩生命中逐渐占有一席之地,是他精神上的兄弟,孤寂之中的同志.昆恩拿起马可孛罗游记,重新读第一页:吾人将如实记述眼所见、耳所闻,爰本书或为忠实纪录,绝无任何虚构伪造.有阅读本书或闻本书者,皆可信其为真.正当昆恩开始思索这几个句子的意义,在心中反覆思忖作者信誓旦旦的保证时,电话响了.很久之后,在他可以重新拼凑出当晚的原貌时,他会记得自己瞥了时钟一眼,看见时间已过十二点,很纳闷谁会在三更半夜打电话给他.他心想,最可能的是:坏消息.他从床上爬起来,光著身子走向电话,在铃响第二声的时候拿起话筒.喂?纽约三部曲